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(大學部年收入低於90萬以下, 研究所低於70萬以下)及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, 已申請學雜費減免者,不得重覆申請. 可擇優

  • 2023-09-06
  • 書院教育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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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.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-上學期申請並經教育部查核, 下學期直接於繳費單扣除
1.大學部家庭年收入低於90萬以下   利息低於2萬元, 不動產值低於650萬以下,   上學期學業60分以上,新生不限.
2. 研究所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以下  利息低於2萬元, 不動產值低於650萬以下,   上學期學業60分以上,新生不限.

貳.生活助學金   每月服務30小時領取6千元,  
1.大學部優先, 
2.大學部年收入低於90萬以下, 請附去年(111年)報稅資料 或至  稅捐處申請父母及學生本人所得清單.